• 歡迎來到深圳注冊公司代理恒誠信工商財稅問答社區(qū)

哪些進項稅不能抵扣

匿名 |瀏覽4487次
檢舉|收藏|2019/09/10 08:54
全部回答(7)
  • 您好,進項票能抵扣的前提是您是一般納稅人,如果您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那么您取得的任何進項發(fā)票都不能用于抵扣。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六)購進小轎車等繳納消費稅固定資產(chǎn)、房屋;
     (七)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八)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九)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十)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十一)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回答于 2019/09/16 15:14
  •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如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chǎn))、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回答于 2019/09/12 20:05
  • 您好,進項票能抵扣的前提是您是一般納稅人,如果您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那么您取得的任何進項發(fā)票都不能用于抵扣。如果您已經(jīng)是一般納稅人,能抵扣的進項票必須是與公司經(jīng)營相關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除此之外的其他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各類餐飲住宿加油用品采購等開的費用發(fā)票,都不能抵扣。希望可以幫到您

    回答于 2019/09/12 18:18
  •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chǎn))、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項目。
        二、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中涉及的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chǎn))、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chǎn),以及該不動產(chǎn)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chǎn),均屬于不動產(chǎn)在建工程。
        (6)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點、第(5)點所稱貨物,是指構(gòu)成不動產(chǎn)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wèi)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diào)、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回答于 2019/09/12 16:54
  • 您好,一般納稅人才能用增值稅專票抵減進項稅額,餐飲住宿發(fā)票不得抵減稅額,其余與公司經(jīng)營相關的專票可以正常勾選認證。

    回答于 2019/09/10 18:38
  •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六)購進小轎車等繳納消費稅固定資產(chǎn)、房屋;
     (七)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八)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九)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十)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十一)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回答于 2019/09/10 16:12
  • 您好 :

    進項發(fā)票分兩大類:

    1、行政支出是可以做抵扣

    2、非行政支出不可以抵扣(比如公司福利性的支出  餐飲 購買非行政支出的用品等)

    請采納,謝謝

    回答于 2019/09/10 14:55
0人關注該問題
  • 網(wǎng)址:qkpgz.cn
  • 郵箱:1191669172@qq.com
  • 座機:0755-23318057
  • 免費熱線:13528721154
  • Q Q:1191669172

掃一掃,了解更多

服務支持

13528721154

24小時免費服務熱線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鐵仔路滿京華藝巒大廈4座3樓、12樓整層

版權所有:深圳市恒誠信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備案號:粵ICP備13031536號-2

 加載中...